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劉思諾)警務處將於下月1日推行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教育局昨日向全港學校發出通告,強烈建議應盡早採用新機制,以減低兒童或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受性侵犯機會。
通告指,根據機制範圍,學校聘請所有應徵主要與兒童相關、包括教學及非教學職位準僱員時,可要求並進行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有關紀錄須由應徵者自願提交,並授權校方查詢結果。另外,由服務承辦商調派到校的工作人員,如其工作主要與兒童相關,校方亦可要求承辦商指示有關員工進行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
至於提供非正規課程的私立學校如補習社等,教育局通告提醒,校方除了應要求準教師進行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外,亦可要求應徵者申報有否曾遭取消或拒絕教師註冊。若校方對其教師註冊資格有懷疑,可向教育局申請,將其註冊資料向學校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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