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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羅敬文)港府以今年6月28日為清拆新界村屋僭建物的「分水嶺」,任何在此日期或以後興建的新僭建物,會即時執法,其後再逐步取締違例情況較輕的現存僭建物。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表示,當局於今年6月28日公布有關執法安排,亦曾向鄉議局交代,其間未有強烈反對聲音。
屋宇署最近編印《無僭建村屋.安居又幸福》小冊子,交代新界村屋有關僭建物等違例工程的執法安排,提出會採用發展局於今年6月28日在立法會有關會議時提出的執法政策,按「緩急先後」處理僭建問題,並以此日期為「分水嶺」,任何在此日期或以後興建的新僭建物,當局會即時執法,予以取締。
向鄉局交代未有強烈反對
林鄭月娥昨稱,當局在理順僭建物時,須「劃一條線」暫時容忍現存違規的建築物,只要這些僭建物風險較低、違規較輕微,便容許透過申報暫時保留,並每隔5年核准一次。她又稱,當局以6月28日向立法會交代有關安排作為執法的「分水嶺」,其後亦曾向鄉議局交代,未有聽到強烈反對聲音。
根據屋宇署的指引,屋宇署亦會優先清拆對生命財產構成威脅的僭建物,以及正在施工的違例工程,當中包括第四層的建築物、以混凝土圍封天台逾半的搭建物。當完成清拆首輪目標僭建物後,將分階段取締違例情況較輕及潛在風險較低的現存僭建物,包括伸建的簷篷、以鋼材或鋁質建造的天台構築物。
透過申報計劃評估風險
發展局發言人早前稱,在違例僭建物中以情況輕微的較多,屋宇署會透過僭建物申報計劃,蒐集資料,並評估風險,再制訂按序處理的執法計劃,而業主可於明年4月1日起申報,若沒有在明年10月前申報,將會視作新建僭建物,屋宇署會優先採取執法行動。當局亦會調查虛報情況,並以航空照片比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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