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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一名孕婦5月在威爾斯親王醫院(見圖)剖腹生產後,膀胱受損,出現小便失禁。事主林太昨日在立法會議員陪同下,申請法律援助,向威爾斯親王醫院追究責任。林太批評醫院較早的聲明,指事件並非醫療失誤,是不負責任的講法;又指威爾斯親王醫院一直無交代事件,無理會她過去半年來的痛苦,要求院方賠償她身心所受的折磨。
初稱後遺症 改稱已知風險
事件中的林太(38歲)今年5月26日在沙田威爾斯親王醫院剖腹生產期間,主診醫生懷疑割破她的膀胱,導致她連續5個月失禁,嚴重影響日常生活。她稱,醫院初時指失禁只屬一般產後後遺症,至今年10月獲轉介至婦產科及泌尿科檢驗後,才知膀胱在手術時被割破,並於11月1日獲安排進行修補膀胱手術後,才沒有失禁。
醫管局早前回應稱,事主分娩期間,醫護人員發現胎兒心跳持續減慢,當時孕婦子宮頸並未全開,醫生遂決定緊急剖腹手術,而膀胱受損是緊急剖腹取嬰手術的「已知風險」,不涉及醫療失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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