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王穎 長沙報道)據當地媒體報道,湖南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13日對湖南省司法廳原副廳長、湖南省監獄管理局原局長、黨委書記劉萬清涉嫌受賄案件進行一審宣判。劉萬清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受賄犯罪所得及其他違法所得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1700餘萬元,上繳國庫。
經法院審理查明:2000年1月至2009年3月,被告人劉萬清利用其擔任湖南省司法廳副廳長、黨組成員、湖南省監獄管理局局長、黨委書記、湖南萬安達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或省監獄管理局所屬單位在建築工程承攬、資金撥付、職務提拔任命、決定保外就醫等方面謀取利益,單獨或夥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678.2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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