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民需提交的地址證明包括如過去3個月的水、電、煤費用帳單,及由銀行、大學及政府發出的信件等。
■如�茤虷矰嵷恓◤峇廘它X資格人士無法提供住址證明,可提供同住人的住址證明和該同住人證明有關人士居於上址的聲明。
■無法提供住址證明的合資格人士也可去到各區民政事務處,作一法定聲明作其住址證明。
■選舉事務處會盡量協助露宿的合資格人士進行選民登記。
資料來源:政制及內地事務局
製表: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