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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慧琼擔心要求選民提供水電煤單據等住址證明,可能會打擊選民登記意慾。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鄭治祖) 就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提出優化選民登記安排的「譚5招」,立法會各政黨普遍歡迎有關新建議,但不認同對沒有於法定期限內更新地址的選民作罰款的安排,指安排過於苛刻,「隨時會令大量選民索性取消選民登記,一了百了,以免麻煩」。
李慧琼倡加強抽查
民建聯副主席李慧琼表示,歡迎政府的建議,惟擔心要求選民提供水電煤單據等住址證明,可能會打擊選民登記意慾,她建議當局可以加強抽查來防止「種票」。
黃國健促適度優化
工聯會議員黃國健指出,大方向上支持特區政府適度收緊現有選民登記制度的安排,特別是要有一可防止「種票」的機制,但不能過於苛刻,如要對未能及時更改住址登記的選民處以罰款,是過於苛刻。許多選民搬屋後很容易忘記更新地址,部分人為免麻煩,可能索性取消選民登記。他又指,特區政府現時提出較嚴苛的安排,是想政黨自己提出較寬鬆的要求,將來有事就可以卸責予各政黨。「特區政府有責任提出適度的優化安排,如提供半年以上的更新地址期限等」。
倡設地址排列序登記冊
公民黨議員湯家驊認同選民搬屋後應在一定的時間內,向選舉事務處更改地址,以釐清市民的投票選區。又建議設立一個以登記地址作排列的登記冊,較易查出一屋多姓的情況。
民主黨議員李永達亦贊成選舉事務處加強抽查選民住址,增加阻嚇性,希望政府透過房署、入境處及差餉物業估價署等公共機構,核實住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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