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已故紅歌星梅艷芳的2名胞兄又再為阿梅的遺產興訟,他們指阿梅的遺產信託人安排阿梅簽署信託文件時有疏忽,令阿梅的遺產及遺物遭外人掠奪,要求索償15億元。但法官認為他們的申索毫無勝算機會,下令將案件剔除,容後頒布書面判決理由。
非遺產受益人案件剔除
原訴人為阿梅的長兄梅啟明及二哥梅德明,答辯人HSBC International Trustee Ltd。
答辯人昨指原訴人並非遺產受益人,沒有資格提出訴訟,並會考慮向法庭申請禁止原訴人再就阿梅的遺產興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