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司法重地竟爆風化醜聞。一名駐守法院庭警,涉嫌非禮女職員,昨日淪為被告,由囚車押送到他平時上班的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法官錢澧礙於他熟悉該法院人員,及女受害人仍在職,經考慮後,決定將案件轉交觀塘法院處理,並准其以現金及人事各1萬元保釋,押後至1月30日再訊。
據悉,警員李國基(51歲)駐守九龍區某法院,及負責看管囚車出入,他被控於本年11月22日,在何文田某單位非禮女子X。控方庭上表示,X於法院任職,患有輕度智障,而被告不單在X的寓所施以非禮,即使在法院內,亦曾屢次輕薄她。控方正擬加控被告4項至5項行為不檢罪行,故須申請押後,以待提取法律意見及徹查。
辯方要求保釋時表示,被告加入警隊30多年,並無案底,現已停職候查,又稱他與妻子、2子女同住元朗朗晴居。法官考慮後准其保釋,但須定時往元朗警署報到,不得騷擾證人及踏足受害人工作的法院及其寓所100米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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