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橋香港段因一場環評官司延誤近1年,直至昨日才動工。為趕及大橋於2016年開通,既需「落本」趕工,又因工程延誤而建材漲價,工程造價上漲65億元。另外,港府在該官司的訟費不少於750萬元,原訟人朱綺華婆婆透過法援取得149萬元公帑,這場不必要的官司最終要納稅人付鈔。
港珠澳大橋香港段今年初被一名66歲的公民黨義工、東涌居民朱綺華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挑戰環保署署長2009年10月通過的大橋「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港府在今年4月的初審中敗訴。其後有指公民黨操控官司,在背後「發功」利用朱綺華提出司法覆核。
雖然環保署隨即提出上訴,但由於基線評估的法律觀點仍未釐清,為免進一步受法律挑戰,全港逾70項基建工程撤回環評報告,工程被迫暫緩,包括沙中線、石鼓洲焚化爐等。今年9月上訴庭裁定港府得直,港珠澳大橋及其餘70項工程才能陸續上馬,但港府贏了官司,卻賠了近1年時間及大量公帑。
公帑再付訟費法援900萬
當局原本預算連同大橋香港口岸、香港接線,以及屯門至赤鱲角連接路,總造價486億元,但工程延誤近1年,當局既要壓縮工時,又因期間建材價格急漲,造價最少增加65億元。不過,這筆額外造價只計算了香港口岸和接線的填海工程,並未包括大橋香港接線和屯門至赤鱲角連接路工程造價的變化。
同時,當局還要承擔逾750萬元訴訟費,以及朱綺華透過法援取得的資助149萬元。 ■香港文匯報記者 文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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