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特區政府建議立法規管纏擾行為。婦女中心協會總幹事廖珮珊表示,目前保障受家暴困擾女性的法例屬民事性質,擔心阻嚇性不足。有見及此,當局建議立法規管,可為受家庭暴力影響婦女提供多一層保障。不過,廖珮珊對條例部分細節「太廣泛」感到擔心,婦女團體請願可能也會觸犯相關條例。
在昨日「城市論壇」,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麥燕庭稱,當局建議或進一步打擊「日益收窄」的新聞自由,揚言自己對狗仔隊式追訪藝員有保留;但對正當採訪,如記者不斷致電要求當事人回應等,建議訂立新法例,或會阻礙新聞工作。她又稱,法例中允許記者提出「合理行為」的理由辯解,但這並非豁免,不足以保障新聞自由。
周浩鼎認為不用太擔心
不過,青年民建聯主席周浩鼎則認為,新聞工作者過分擔心,認為政府建議條例有廣泛標準,其中所指的合理行為,亦有客觀標準。他舉例指,美國加州亦有立例監管狗仔隊,相信不會「殺錯良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