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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謝雅寶)對有傳媒報道,力促政府嚴打無牌賓館的立法會旅遊界議員謝偉俊,與灣仔區議員白韻�l一起持有的銅鑼灣物業經營無牌賓館。謝偉俊昨日發表聲明,強調該單位出租予個人租客作住宅用途,他倆絕無參與無牌賓館經營,現將按適當法律程序終止租約。他又對該報章預設立場及誤導手法,深表遺憾。
將依法終止活動租約
謝偉俊發表聲明回應《蘋果日報》標題「謝偉俊物業開無牌賓館」的報道。他指出,有關銅鑼灣告士打道海都大廈9A單位,由他與白韻�l經有限公司間接擁有。該單位月前經地產經紀出租予個人租客作住宅用途,他倆事前全不知悉,更絕無參與無牌賓館經營,並將按適當法律程序終止有關活動及租約。至於報道提及的11樓單位,並非他倆物業。他與報稱負責人Ron唯一一次見面,是在租客入伙後一個入伙派對,絕非所指的「開張派對」,更無授權該單位租客使用他與白韻�l照片,作任何商業推廣活動。
謝偉俊重申,一直認為政府應正視酒店嚴重短缺問題,同時應加強管制無牌賓館。白韻�l亦稱,他們把9樓一個單位租予3名年輕人自住,但不知他們經營無牌賓館,現正了解事件,並將由謝偉俊透過法律途徑處理。
董耀中籲政府加強監管
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表示,香港酒店房間需求殷切,旅客對民宿有一定需求,建議政府可仿效台灣等東南亞地區,把民宿納入規管,制訂發牌制度或申請登記。但未落實立法前,政府亦要加強監管,鼓勵市民舉報無牌賓館。
民政事務總署發言人表示,告士打道275號11樓單位,已遞交旅館牌照申請,現正處理有關申請;9樓單位則未有申請旅館牌照。發言人表示,牌照處曾派員巡查上述單位,如發現足夠證據證明無牌經營旅館,便會採取檢控行動。根據《旅館業條例》規定,無牌經營旅館,一經定罪,可罰款200,000元及監禁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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