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年:被告內地居民徐莉,在內地開設中介公司。服務包括陪同內地孕婦來港接受產前檢查,以及預約分娩服務及賓館,每次收費數百至數千元人民幣
■ 2011年12月28日:持香港入境通行證來港,為一名內地孕婦到醫務所繳交款項,違反不得從事業務的逗留條件
■ 2012年1月15日:陪同一名李姓內地孕婦在落馬洲入境時,李突然要求召喚救護車,徐被入境處職員查問是否認識李時,訛稱不相識,引起職員懷疑,遂展開調查,終揭發徐的中介人身份
■ 2012年2月10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徐承認違反逗留條件及向入境處職員作虛假陳述兩罪
■ 2012年2月13日:判刑
資料來源:法庭案情
製表:香港文匯報記者 陳寶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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