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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出席深水�鶨~民聯會新春酒會,被大批傳媒追訪。 香港文匯報記者潘達文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西九風波」越演越烈,有傳媒指稱,特首參選人梁振英一度主理的戴德梁行(DTZ),在7年前與是次「西九風波」有關的LWK & Partners建築師行創辦人的建築師楊經文合作發展北京豪宅項目,並質疑此舉已涉及延後利益。梁振英否認認識楊經文,強調是該豪宅項目的業主直接聘用戴德梁行負責物業管理,並非建築師所屬的設計公司聘用戴德梁行。
就「西九風波」引發的爭議,梁振英昨日在香港多份報章刊登澄清啟事,並節錄特區政府的有關文件,再次強調個人及戴德梁行都沒有參賽,而根據利益申報要求,評審員無責任查核自己及參賽者有沒有關連,而自己已經第一時間作出申報,故是次風波並不涉及任何利益衝突的問題。
指北京項目由業主聘任
梁振英亦於昨晨就有關「延後利益」的報道,主動致電電台澄清,強調自己並不認識楊經文,但因為自己發現在「西九風波」後,即2007年,戴德梁行曾經與楊經文在北京有物業管理合作,遂決定致電電台交代清楚,「我傍晚收到兩份報章查詢後,即時致電北京同事理解,正如好多項目一樣,物業管理是直接與業主合作,並非幫建築師做管理,並要待建築師完成興建,先能進場工作,因此好少情況是建築師有權將物業管理交予一間物業管理公司或測量師行」。
梁振英在另一公開場合堅持,自己當年對所選作品的公司毫不知情,因為投票過程都是根據既定規則,作品是不記名的,就連他自己也不知道投選了哪個參賽作品。
就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昨日在出席公開活動時指,根據資料顯示,倘評審成員是某公司的董事或大股東,都有責任查證公司有沒有份參加比賽,與他的說法有異,梁振英重申,規劃地政局向評審團成員提供的文件中有關利益申報的要求中的中5條規則(見表)中,表明如評審所屬公司參賽,該參賽公司內部理應知道有否有利益衝突,這種情況下便要申報,而查核及申報利益關連是參賽者的責任,評審委員無需要向有關人士查詢是否有參賽。
民政局指梁只「部分引述」
民政局隨後回應,稱有關文件其實列出了6點,但梁振英「只引述了3點」,又指當年的文件為英文版,其中並無「評審無責任」的字眼。
梁振英又指,由於所有參賽作品均不具名,評審秘書處就更有責任去查核及剔除任何與評審委員有利益關係的參賽者,而評審團當時已按照比賽守則,取消涉及的參賽者的資格,自己亦在2002年2月28日,即所有評審工作完成後,才得到評審秘書處知會,並已馬上主動調查,及第一時間將結果向委員會通報,而在申報前後,評審團或政府有關部門從未有質疑過他的誠信。
他重申,他個人或戴德梁行在是次事件中並無收取任何利益,亦無協議在事後可以有任何利益,而規劃比賽是一項設計比賽,不涉及批出土地或發展權,並再次強調「我理解和同意市民大眾對公眾人物誠信問題的關注,這亦是我一貫辦事的方針,我會奉行不悖」。
梁信有關方面公平處理
被問及有揣測指特區政府高調發稿重提舊事,是「中央有關官員默許壓抑梁振英出選」的手段,梁振英表示,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已在不同公開場合表示,會公平看待政府和參選人之間的關係,他相信有關方面會公平處理,又拒絕猜測特區政府高調公布「十年前的舊聞」是否有其他動機,重申自己只能開誠布公解答有關10年前這宗事件的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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