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胡漢清指出,內地孕婦預訂床位方獲批來港的措施經不起法律挑戰。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特區政府阻截「雙非」孕婦湧港的行政措施源頭初見成效。不過,香港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資深大律師胡漢清認為,有關措施或與「莊豐源案」的判決有牴觸,認為當局應修改2002年的入境條例,並藉「吳嘉玲案」的法理依據,理順與「莊豐源案」的不協調地方,倘面臨司法挑戰,當局引用「莊豐源案」唯一證據,即當時保安司呈堂的事實基礎,因時移世易出現改變,讓法院重新作出符合立法原意的判決。
無預約拒入境違居權原意
胡漢清昨晨在接受電台訪問時指,特區政府堵塞「雙非」孕婦來港產子的行政措施,包括拒絕無預約床位的內地孕婦入境,違反了基本法中居留權的立法原意,亦不符合當年法院就「莊豐源案」作出的判決,因有關判決並未有列明取得居港權的附帶條件,是需要先預約床位方獲批來港,擔心有關措施經不起法律挑戰。
他續說,「雙非」問題始於「莊豐源案」,當日特區政府放棄引用人大就「吳嘉玲案」的釋法內容,即表明只有「單非」擁有居港權,並不包括「雙非」嬰兒的說法,亦無提交1993年中英聯合聯絡小組立法原意的證供,僅以小冊子說明居留權背後的立法原意,但小冊子被特區終審法院裁決為「非正當舉證文件」,最終在無證據的前提下,法院僅單依從保安司的數字分析為法理基礎而作出判決。
促參考當年人大釋法內容
因此,胡漢清認為,當局應盡快參考當年人大釋法的內容,要求立法會修改本地法例,限制「雙非」子女擁有居留權,倘受到法律挑戰,可由特區終審法院作最終合理合法裁決,以推翻當局當年在「莊豐源案」中的「自我捆綁,徹底投降」。
他又指,倘特區政府僅著眼於1996年特區籌委會的辯論記錄,而放棄應追溯93年的協議內容,相信會影響有關條例的修改,故當局應積極尋求中英雙方,確認有關的內容符合中英聯合聯絡小組的共識,又透露自己計劃爭取在今年6月前到英國國會游說國會議員,以確認2001年特區政府呈堂的小冊子,內容符合立法原意。
再釋法對司法獨立有壓力
另外,就多個政黨均要求建議特區政府提請人大釋法,他認為,人大常委會已經清楚解釋過有關的立法原意,再度釋法會對香港司法獨立產生壓力,「首個釋法已經令香港付出好大代價,只是特區政府放棄引用釋法的權利,只著眼於雙邊承諾的基本方針政策,最終才會踩進『死胡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