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茤郱~主稱不滿租客欠租多月,乘租客沒人在家時,擅自找人為租客「執屋」,不但拆門搬櫃,將租客的衫褲鞋襪、出世紙等個人物件如垃圾般「送走」,更毀壞租客的現金,甚至連租客所養的小狗也替其「轉贈」他人;然而租客堅稱租金只會「有拖無欠」。涉案男業主早前否認一項促使分租客放棄佔用處所,及刑事損壞罪,昨於荃灣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法官押後判刑,被告獲准保釋候判。
被告謝正貴(59歲),報稱的士司機,被指於去年1月8日,於荃灣三陂坊14號至18號安安樓一單位,干擾歐麗瓊的安寧生活,及毀壞屬歐逾2萬元的財物,包括影碟播放機、電視機、床、櫃、出世紙及現金8千元等,案件昨展開聆訊。
裁判官裁決時表示接納證人的證供,並相信由於被告的行為促使事主與家人搬走,故裁定被告罪名成立,並將案件押後至2月27日,待索閱被告的背景報告後再作量刑,其間被告獲准保釋候判。
被告在1993年與前妻已擁涉案物業,於2005年業權變成被告獨持,並將其荈}3戶,其中一戶於2003年租予領取綜援的事主歐麗瓊,初時月租為4,000元,後調低至3,000元。律師求情時指被告除司機一職外,每月會收取大約7,000元租金,另月花5,000元至6,000元供養他5名16歲至24歲的子女。
「轉贈」小狗 扔胸圍底褲
案情指案發當日下午,歐婦兒子張錦豪回到住所時,發現大門不見了,卻有2名陌生男子在搬運他家的物件,被告則站於一旁,張稱當時住所物件「已所餘無幾」。張發現所養小狗不在,隨即質問被告,被告告知他已「轉贈」樓下士多,張便要求被告替其取回小狗,張又擔心其名貴波鞋被扔,奔到附近垃圾站處尋找。其後,歐麗瓊接獲通知趕回住所,發現胸圍底褲也被扔了。
執屋工:無水無電唔似有人住
另當日負責「執屋」的其中一名工人「林記」作供時,指自己從事通渠業務,但該單位的臭味卻連他也忍受不了,甚至「想嘔」,更形容處理的物件只是一些「爛衫爛褲,都係攭U圾」又形容該處「唔似有人住,無水無電」等;然而事主的證供則強調其家十分整潔。
被告庭外表示與事主於1992年時認識,形容事主十分爛賭,欠下很多賭債,更不時有人上門向她追債。被告又指當年實其妻子同情事主,才將單位租出,當時亦沒有按時交租,直至2010年她拖欠了7月份至12月份共5個月的屋租。被告慨嘆本為幫她,誰不知卻被她反咬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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