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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書豪(中)於去年5月與浙江平湖中學學生互動。 法新社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陳曉莉) 「哈佛小子」林書豪近來在全球掀起林旋風,江蘇省無錫一家體育用品公司卻早有先見之明,去年以人民幣4460元,在內地成功註冊「林書豪」商標,取得10年專用權。
據《新民晚報》報道,最早發現「林書豪」這3個字價值的人是無錫人虞敏潔。虞敏潔是無錫一家體育用品企業的老闆。這家企業成立於2002年,主要生產籃球、足球、排球等體育用品。
2010年7月,一次偶然的機會,虞敏潔在電視裡發現了一個出色的華人球員林書豪。虞敏潔憑著經驗判斷,林書豪很可能在不久的將來成為繼姚明之後另一個閃耀世界的華人NBA球星。
於是,虞敏潔委託無錫正開商標代理有限公司的老闆程國平幫其註冊「林書豪」的兩項商標申請,並很快獲得受理。程國平透露,他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遞交了這一申請,分別申請了25和28兩大門類的商標。2011年8月7日,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正式批覆,同意了「林書豪」兩大門類商標的申請,每項申請2230元,一共花費4460元,專用權限為2011年8月7日到2021年8月6日。
另據中央社消息,林書豪在美國當地時間2月13日已以1625美元申請「Linsanity林瘋狂(林來瘋)」商標使用權,囊括對各式各樣服裝的使用權,包括衣物、活動人偶、飲料和背包等。
報道引述無錫錫惠律師事務所律師陸銘指出,因為兩人註冊地點和範圍不同,所以不會衝突。但若林書豪本人以後想在中國使用「Jeremy S.H.L 林書豪」商標的話,他同樣必須得到這家無錫企業的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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