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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駕駛習慣及交通規則與香港截然不同,港人北上自駕遊前應先行熟習,以減少意外發生。香港越野路華四驅車會圖片
「香港駕車講禮讓,但在內地如果讓車,你一輩子都到不了目的地。」這是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10多年廣東自駕遊的經驗之談,最怕遇上不守規則的內地司機,一旦釀成意外及汽車損毀,港人司機在陌生環境,為求盡快「甩身」,不論誰理虧,也只好就範被「�蚑萺v」。
只要有空隙 後面頂上來
羅少雄經常駕兩地牌照汽車到內地自駕遊,起初仍堅守禮讓精神,一次「被車圍」經驗令他頓悟「此路不通」。他表示,當時陷入一個沒有交通燈的路口迴旋處中心,汽車從6條行車線朝各方向駛進,數以百計的各種車輛,四方八面將他重重包圍,完全動彈不得,「一有汽車動,只要有半點空隙,後面的車便頂上來,其他方向的車又拚命擠進」,駕駛經驗豐富的羅少雄呆坐車內20多分鐘,終於醒悟內地的駕車文化是「寸路必爭」,「逐寸推進、見位就攝,我見到其他路人、電單車及單車駕駛者都如是」。花盡一小時,他終於脫離「車海」。
事故若發生 講價要冷靜
爭先恐後的駕車文化是港人首要適應的情況,但總不及交通事故發生後,與內地司機討價還價煎熬人心。一次羅少雄與友人在內地行經高速公路,路上車輛均以時速110公里、120公里飛馳,「前車突然煞車,再來個掉頭,原來他行錯路,想返轉頭,我冷不防他匪夷所思的行徑,煞車不及撞向他。」對方二話不說下車向羅少雄破口大罵,聲稱汽車損毀嚴重,要求賠償3萬元人民幣,對方又自稱「撞傷」,要求1萬元醫藥費,合共索償4萬元。
「我幾十年開車經驗,一看就知人沒事,受損的汽車零件價值不過1千元、2千元。」雙方拉鋸半小時,賠償價由4萬元「減價」至1萬元,「不幸」羅及友人只有8,000元現金,終於以8,000元成交,「我當給買路錢,打發他走,不要浪費時間」。
意外若見紅 隨時拘兩周
羅少雄表示,沒有人命傷亡的意外還可以互相協商,但「見紅」的話則萬萬不可。羅少雄的朋友早前在東莞駕車撞傷一名內地人,公安到場,傷者家人要求賠償13萬元,羅的友人未能即時支付,遭公安扣留,「內地公安在交通事故上有權處理傷亡賠償,不需經法院裁判,可以行政扣押14天」,友人急忙致電返港求救,即日籌到13萬元「營救」,「扣押一晚都不想,太多變數,不知道會發生甚麼事,總之一定要想辦法盡快籌到錢,即刻回港」。 ■香港文匯報記者 陳寶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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