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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一直在中國經濟強勁增長中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從而形成了獨特的「以地謀發展」模式。但專家認為,「以地謀發展」模式所積累的經濟、社會、政治風險都在加大,應以徵地制度改革為突破口進行改革,今年國務院提出制定出台農村集體土地徵收條例,推動徵地制度改革,正是改變現行「以地謀發展模式」的第一步。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農村部副部長劉守英指出,「以地謀發展」模式表現為,土地的寬供應和高耗費保證了高投資;壓低地價的低成本供地保障了高出口;以土地的招商引資推進了高速工業化;土地出讓收入和土地抵押融資助推了快速城鎮化。
以地謀發展模式 衍生政治風險
劉守英認為,「以地謀發展的模式」在快速推進中國經濟增長的同時,也累計了風險,不僅加大了經濟運行的風險,也帶來被徵地農民權益喪失和生計受影響的社會風險,以及導致官民衝突危及穩定的政治風險。
劉守英根據2003年以來國內媒體公開報道的116個徵地上訪和群體性事件進行分析發現,2003年以來,徵地引發的群體性事件發生頻率呈加大之勢。從地區分佈來看,徵地衝突案件不僅分佈廣、而且經濟越發達地區,衝突爆發越集中。這顯示,低價、強制的徵地模式,造成社會不穩定,影響社會和諧,危及國家長治久安,已到了難以為繼的地步。
劉守英表示,應以改革徵地制度為突破口,改變現行以地謀發展模式。一方面,改變現行徵地拆遷模式,讓農民成為城市化進程的參與者和受益者,實現集體建設用地和國有建設用地同地、同價、同權,找到兩種土地所有制在用途管制下的權利平等的辦法。另一方面,還要落實「被徵地農民長遠生計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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