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教養簡稱勞教,是中國內地獨有的懲戒制度,勞動教養並非《刑法》規定的刑罰,而是法律及行政法規規定的一種行政處罰,公安機關毋須經法院審訊定罪,即可將疑犯投入勞教場所,實行最高期限為四年的限制人身自由、強迫勞動、思想教育等措施。期間剝奪政治權利和人身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