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兩會報道組 葛沖)財政部昨日受國務院委託發佈關於2011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2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其中附表11透露 ,2012年全國公共安全預算數7,017.63億元人民幣。報告出爐後,有港媒指公共安全開支即「維穩開支」,不僅較國防開支預算的6,702億要高,而且比去年增長11.5%。事實上,去年就曾有個別外媒,羅列了內地新疆、西藏等一系列所謂「不穩定」因素和事件,指內地公共安全支出預算超過國防支出預算,也超過醫療衛生、外交和金融監管等項預算的總和,突顯中國政府對社會不穩加劇的擔憂。
但是中國現代國際關係研究院反恐研究中心主任李偉向本報反駁道,有關報道犯了概念錯誤,公共安全開支一方面是用於預防和應對類似汶川地震、洪水等對公共安全造成威脅的自然災害的經費,另一方面是用於預防和應對包括安全生產事故、食品安全等對人生命財產安全構成威脅的各種社會公共安全事件等的費用,而所謂「維穩開支」只是其中極少的一部分。
昨日最新出爐的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報告附件亦顯示,去年全國公共安全開支的執行數為6,293.32億元人民幣。而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昨日的政府工作報告在回顧去年工作時,也有專門一段提及努力維護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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