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兩會報道組 劉凝哲) 本次刑訴法大修,首次將非法證據排除寫入法律草案,在嚴禁刑訊逼供的基礎上增加不得強迫任何人自證有罪。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郎勝昨日指出,將非法證據排除作為一項制度在刑訴法中明確下來,對中國司法實踐有著重要的引導或者引領作用。
中國現行刑訴法雖然已對嚴禁刑訊逼供和以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證據作規定,但是本次刑訴法修改,則將非法證據排除作為制度加以明確,並增加不得強迫任何人證實自己有罪的規定。草案還規定,法院、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都有排除非法證據的義務,以及法庭審理過程中對非法證據排除的調查程序。
另外,為從制度上防止刑訊逼供行為的發生,修正案草案還增加規定了拘留、逮捕後及時送看守所羈押,在看守所內進行訊問和訊問過程的錄音錄像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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