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兩會報道組 馬靜)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將於今日向大會提交「兩院」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檢察院常務副檢察長胡澤君10日接受媒體訪問時透露,2011年全國共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犯罪案件2.5萬件,其中大案1.8萬件,2,200餘名縣處級以上官員涉嫌犯罪。
胡澤君表示,2011年,中國各級檢察機關依法嚴肅查辦四類貪污賄賂案件,包括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中的案件,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中的案件,重大責任事故和群體性事件涉及的案件,發生在基層政權組織和重點崗位的案件。此外,各級檢察機關還加大了對行賄犯罪的懲治力度,對拉攏腐蝕國家工作人員的行賄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打擊境外敵對勢力
去年,中國發生溫州動車追尾等重大安全事故。胡澤君表示,檢察機關對重大安全事故高度重視,同步介入重特大事故調查,依法批捕、起訴危害安全生產的刑事犯罪,嚴肅查辦事故背後的貪污賄賂、失職瀆職、濫用職權等職務犯罪案件。她介紹,2011年,中國各級檢察機關依法介入生產安全事故調查1,370件。
胡澤君強調,要堅決打擊境外敵對勢力的滲透顛覆分裂破壞活動,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政治穩定。強化矛盾糾紛源頭治理,建立執法辦案風險評估預警機制,建立視頻接訪機制,方便群眾向上級檢察機關反映訴求,完善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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