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林舒婕 廈門報道)福建廈門市海滄區人民法院15日為10名台胞陪審員頒發任命證書,這是廈門首次任命台胞陪審員。
據海滄法院相關人士介紹,選任台胞陪審員的條件為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齡23周歲以上60周歲以下,在廈門投資3年或在廈門台資企業工作5年且沒有犯罪前科。
據記者了解,包括吳進忠、曾欽照、黃如旭在內的廈門市台商協會前後三任會長均報名申請,經考核後均獲得任命。
海滄法院並為台商陪審員開設《兩岸民事法律的差異》、《民事訴訟程序和調解》等培訓課程。
另據新華社報道,海滄法院今後將集中管轄廈門市涉台一審民商事案件,管轄範圍為雙方當事人都在廈門的、爭議標的在人民幣3,000萬元以下,以及一方當事人不在廈門的、爭議標的在1,500萬元以下的案件。海滄區法院將成立專門的涉台審判業務庭開展該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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