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在由香港11家傳媒舉行的特首選舉論壇上,候選人唐英年聲言另一候選人梁振英曾於2003年的一次「政府高層會議」上,提過「要用防暴警察及催淚彈對付反對《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示威者」。前保安局局長、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及前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王永平均表示,無論孰真孰假,特區政府都應該表明立場,倘指控屬捏造應予譴責,倘真有其事,更應譴責控方洩密,否則行會未來將無法有效運作。
反對派要求周三辯論
公民黨黨魁梁家傑昨日在香港電台節目《城市論壇》中聲言,是次事件「關乎香港的核心價值」,「茲事體大」,「公眾利益應凌駕於行會保密制之上」,要求政府公開有關的行會紀錄,更稱梁振英「有責任證明自己清白」。工黨亦稱已去信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提出於周三辯論引用特權法調查事件的緊急議案,向政府索取行會當年的會議記錄。
葉國謙:應由控方提證據
民建聯立法會黨團召集人葉國謙昨日在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是次事件應該由指控的一方提出證據,並強調立法會不應因為某人的言論就隨意引用特權法索取行會資料,更不應直接介入特首選舉。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王國興亦不認同反對派的做法,強調應該由指控者先「咱X事實根據」,並認為立法會應首要處理民生等重要議題,而妄言引用特權法實無必要:「求其一樣洁]都引用),咁(立法會)咪好唔得閒?」
葉太:政府有責保護機密
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昨日在《城市論壇》上亦指,行會的會議紀錄不會列明某人說了甚麼話,故即使當局公開也「沒有意思」,並強調任何人,包括前政府高官,都不應打破行會百年以來行之有效的保密原則,而「公眾知情權不是絕對」,任何政府都有責任保護機密。否則,行政會議就無法履行基本法規定的職責。
因此,她認為,特區政府應該出來譴責任何洩秘的言論及行為,否則「日後冇人夠膽向政府提供意見,行會就不能有效運作」:「行會討論很多敏感話題,包括商業敏感話題,如將會批地或建設大型基建等,如果有人披露誰人說過甚麼,到時就沒有人敢說話。」
同場的香港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副教授黃偉豪亦指,行會紀錄並非「逐字逐句的紀錄」,故即使政府公開作用亦不大。
王永平:洩密者應受譴責
王永平在接受傳媒訪問時亦強調,倘指控並無其事,特區政府應予譴責,倘「真有其事」,特區政府亦應譴責洩密者,而無論如何,政府在這問題上必須有一個明確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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