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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衝擊遞補機制論壇被判囚2個月的梁國雄。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立法會議員梁國雄與另外4人,去年9月衝擊遞補機制論壇,分別裁定刑毀及擾亂公眾秩序罪成,梁國雄被判監禁2個月,及賠償科學館大門損毀4千多元,同案其餘4人判監3星期。裁判官指出,示威者當時情緒高漲,全部人一擁而上,隨時人踏人,後果難以想像。事實上,造成的混亂已難以管束,部分人士要提早離場,令人厭惡。另方面,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表示,根據《基本法》,判監1個月以上的議員,經立法會出席會議的議員三分之二通過,會被解職務,故需啟動有關程序,而梁是否上訴,不會影響程序(見另稿)。
5名被告依次為「長毛」梁國雄(55歲)、黃洋達(32歲)、鄧建華(22歲)、容偉棠(59歲)和陳倩瑩(23歲),全部被告被裁定在公眾聚集中擾亂秩序罪成,梁、黃和鄧另被裁定在公眾地方喧嘩或擾亂秩序罪成,梁又被裁定2項刑事損壞罪成。梁昨被判囚2個月及罰款4,150元,其餘被告則各被判監3個星期。各人准以1,000元保釋外出,等候上訴,並須在14日內提交上訴通知書。
官指令市民憂心屬社會倒退
裁判官羅德泉判刑時指,他認同遞補機制爭議不斷,諮詢不足和不廣泛,故眾人要爭取最後機會,強行衝入會場表達意見。而民選議員代表市民發聲、社會未來主人翁關心社會,乃社會之福。不過,他們的行動令論壇中斷,有觀眾因擔心安全而提早離場,如果市民參加公眾活動時要擔心人身安全,是社會的倒退,人身安全不容妥協。另外,示威者撞門時,職員亦在另一邊阻擋,若有人跌倒便會人踩人,顯然罔顧安全,故判以監禁刑罰。5人決定上訴。裁判官批准各人以1,000元保釋。
就會否擔心失去議席,梁國雄在庭外表示,若他為港人的基本投票權而被剝奪議席,他也沒選擇。控方早前指梁有13次案底,當中包括兩次擾亂秩序和非法集會,但他認為判刑太重,他自覺代表港人發聲,故毫不後悔。5人和支持者在庭外高喊口號。
椅子撞木門襲擊職員
案情指,當日約有30人至40人衝進會場搗亂,有保安目睹梁國雄用椅子撞向木門,亦有康文署職員被戴「V煞」面具示威者襲擊,令公眾論壇被阻止了半小時,損壞財物約值4,500元。
有當日目擊者表示,論壇開始後獲悉場內剩下28個座位,曾邀請梁國雄以議員身份進場,但遭拒絕。其後示威者跳上講台,他形容場面非常混亂,惟有護送時任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和民政事務總署署長陳甘美華到後台,並宣布暫停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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