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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強積金半自由行」落實後,如何決定是否轉換強積金計劃?
答:你應比較現有受託人與市場上其他受託人的服務,以及不同計劃的基金選擇和收費等;再因應個人的投資目標及承受風險能力,挑選合適的強積金計劃。雖然「半自由行」落實後,你可擁有更大選擇權,但轉移權益應三思而行,切忌「為轉而轉」或「人轉我轉」。轉移權益未必帶來更佳的投資回報;如你滿意現有受託人及計劃,便可考慮把權益留在原計劃內繼續投資。
整個過程約需6至8周
若你最終決定轉移權益,整個過程約需6至8個星期,步驟如下:
(一)若你在自選的受託人公司沒有強積金戶口,你需先開設戶口,再填妥「僱員自選安排」-轉移選擇表格,交到新受託人辦理手續。
(二)新受託人收到表格後查核資料,並在把資料送交原受託人,有關步驟約需7個營業日。
(三)原受託人核實資料後,贖回基金單位,將款項以支票郵寄至新受託人。根據強積金法例,原受託人須於30個公曆日內完成以上程序。
(四)新受託人收到支票,在約10個營業日內將款項分配至成員所選的成分基金。
完成轉移後,你會分別收到原受託人發出的「轉移結算書」及新受託人發出的「轉益轉入確認書」。
若你打算轉移供款,便要加倍留意:轉移權益期間,你的累算權益須先由原受託人賣出並兌現為現金,再轉交新受託人買入新的基金。在這段投資空檔期間,基金價格可能出現變化,甚至有機會出現「低賣高買」的情況。
而僱主亦應留意,「半自由行」將不會影響僱主供款的行政安排;僱主仍須繼續把僱主及僱員部分的供款,依時交予其沿用的強積金計劃,以及為新入職僱員登記加入他沿用的強積金計劃。 ■積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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