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1984年5月7日報道版面
1984年5月7日,《人民日報》公佈了國務院發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試行條例》。這是中國戶口制度的一項重大改革,維護社會安全的一項重要措施。實行《居民身份證》的目的,是為了證明居民身份,便利公民進行社會活動,保障公民的合法權益。居民身份證定於1989年10月前發放完畢,在全國範圍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