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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 國
讀中學時就試過投稿,第一篇稿子被刊出那天,遇上香港有史以來最大的颱風,那天掛十號風球,市面當然什麼也沒有得賣,報紙更不用說了。那時我寄讀在調景嶺,住宿所在那家人,一家幾口本來每天天沒亮便走山路到牛頭角取報紙,取回去販賣。颱風天自然就沒辦法拿報紙了。
過了一兩個月,我收到報社寄來的稿費,才知道就是在大颱風天投稿文章刊出了。不過,再也買不到那天的報紙了。因此,我第一次投稿被接受的文章,就沒有報紙留下來作紀念了。
以前看過一篇文章,是有關英國偵探小說作家柯南道爾的,說的是他當雜誌社編輯的逸事。做雜誌嘛,自然要看大量投來的稿件,好的便留下來刊登,不好的就投籃—投到垃圾籃子裡。有一天柯南道爾收到一封讀者來信,說投的稿為何他看都不看?因為那位讀者寫的小說稿,有很多頁是故意黏起來,他收到退稿一看,那些黏著的紙頁,還依然黏在一起,顯示的是編輯根本未曾翻閱。所以讀者來信質問,這是什麼樣的編輯態度?
柯南道爾回信說,早餐桌上如果擺著一碟雞蛋,其中一隻是壞的,吃早餐的人會把它吃完才知道是壞蛋嗎?
由柯南道爾的回信可以知道,要投稿,開頭的部分一定要寫得吸引,不然編輯就不會再閱讀下去,結局不管多麼精彩也是無用。投稿,就像寫新聞稿一樣,重點要在導言中寫出,不然讀者就失去讀下去的興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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