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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對LPG爭議8年、投入24億元之後,相關部門決定改用LNG,一時間引來不少討論。廣東省政府參事王則楚(見圖)表示,也注意到相關的爭論,在他看來都是好的,說明不管是政府部門還是普通老百姓對於環保的重視,這樣一來,政府以後對環保的投入也會越來越多。「也看到大家的討論,但從環保的角度看,LNG比LPG更環保,廣州應該加快推進」。
燃燒時減排氮氧化物
王則楚認為,不同的時期,研究的環保問題不一樣。LNG比LPG更環保,LNG的成分中80%以上是甲烷,化學性質穩定在空氣中很難發生反應。燃燒時比LPG減排6%至8%的氮氧化物。而LPG是丙烷(50%)和丁烷的混合物,通常還伴有少量的丙烯、丁烯、乙烷和乙烯,這幾種物質如洩漏,都很容易進行光化學反應形成光化學煙霧污染進而產生PM2.5。
此前,由於廣州推行LPG時,主要是對發動機進行了改裝,並沒有像香港那樣直接用LPG車型。他認為,由於是改裝發動機,這讓廣州的公交、出租車使用LPG過程中,並沒有達到當初設想的完全燃燒的效果。甚至會排出PM2.5、氮氧化合物等,造成新的污染。由於LPG車輛的發動機也不適合LNG,現在廣州在用的LPG車輛可以繼續用,等報廢期限到了,可以再換成LNG,這也不會造成資源的浪費。「所有的環保設備都是逐步推進的,大家對這個事情有不同看法是可以的,這樣可以更好地處理問題」。
人大:應引入監督機制
廣州市人大代表曾德雄則表示,雖然專家都說LNG好過LPG,但現在廣州不適宜推LNG。現在的問題是,萬一有新的能源是否又要重新替代。用環保的新能源沒錯,但是要考慮多聽民眾專家的意見,也可多看其他先進國家的做法,相關部門應該是一種開放的態度,讓事情更科學、合理一些。現在公眾關注最大的是,之前公眾對用LPG有很大爭議,在相關部門強推了8年後,又要重新來過。「從我的角度來說,更值得反思公共決策的問題」。
讓民意進入公共決策
此前,廣州人大一直在呼籲,讓民意進入到公共政策決策當中去。他認為,其實一段時間以來,廣州相關部門也在做這件事,開聽證會、網絡問政等。「民意進入公共決策就是民意機構參與公共政策的制定,按照正常的程序,公共決策做出來之後交給人大審議後才具有合理性」。目前,廣州已經開始在慢慢做,「最典型的就是水價調整,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通過之後,沒有立即頒布實行,是交給廣州市人大審議,就是開了個好頭」。
「我感覺政府還是應該放下身段。」曾德雄認為,公共交通是一個重要的民生工程,其投入和產出具有「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特點,政府作為制度安排的組織,在公交制度出台前,可利用聽證會、人大政協監督、公眾監督、媒體宣傳等渠道,通過政務公開,使公交制度安排具有充分的民意基礎,促進公交事業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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