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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基證券
《巴塞爾資本協定III》(巴III)第一階段將於明年初落實,金管局原本建議對本港銀行執行較《巴III》更嚴謹的做法,較其他地區更嚴謹的監管,但現時將有所放寬。
金局寬限實施巴III
《巴III》其中較衝擊銀行資本的一條,是建議銀行投資於金融機構時,要將有關的資本投資從資本中扣除,不設資本扣減豁免,以及毋須分階段、全在明年初執行,因而引起業界反對。
但現時建議資本投資佔銀行普通股本一級資本10%以內,可獲豁免,並設有5年緩衝期,分階段實施。
此外,同意將貸款及應收項目的公平值收益納入普通股本一級資本。
10%扣減豁免獲認同
銀行界一直希望根據《巴III》基本要求實施監管,而非更加嚴謹,現時建議較為適合,因為持有金融機構投資的銀行,除了獲10%扣減豁免外,亦可分階段出售非核心及非策略性的投資,以減低對資本比率的影響。
東亞�琤穸翮掉v響大
建議對東亞(0023)及�琤耵漸翮掉v響較大,因為東亞去年核心資本充足率為9.4%,在港銀中屬偏低;�琤肏h因為持有興業銀行逾一成股權,若明年有關投資需一次性在普通股本一級資本中扣除,影響會較大,但現時分階段實行,可減低對資本的壓力。建議對本地銀行業影響正面,料可減輕銀行的集資壓力,紓緩市場憂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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