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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慧卿要求盡快落實報告建議。梁祖彝 攝
由特區終審法院原首席法官李國能領導的「防止及處理潛在利益衝突獨立檢討委員會」在報告中,就特首以至問責官員的利益申報等問題提出36項建議。特區政府指,當局已開始修訂問責官員守則,落實報告中在網上公布司局長利益申報資料等建議,相信可於特區政府換屆前後落實,而將特首納入防止賄賂條例監管的草擬法律條文,亦相信可於一兩星期內完成初稿,並交候任特首辦作參考。
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昨日下午舉行特別會議,討論防止及處理潛在利益衝突獨立檢討委員會的報告建議。民主黨副主席劉慧卿在會上稱,特區政府當年「百般推搪」,拒絕將防止賄賂條例適用於特首身上,導致現特首收受款待及外訪住宿變成「無王管」,要求當局盡快落實報告建議。
譚志源:特首納防賄例正草擬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在回應時表示,現屆政府已開始修訂問責官員守則,落實獨立檢討委員會報告書的建議,相信大部分措施可以在特區政府換屆前後的短時間內落實,包括在網上公布司局長利益申報資料的建議。
他續說,就有關將特首納入防止賄賂條例監管的建議,當局已開始草擬法律條文,交候任特首辦跟進:「我們會爭取在一兩星期內,準備好修訂初稿,先交給候任行政長官辦公室作為一個參考。」
梁卓偉:曾蔭權月中再回應
特首辦主任梁卓偉補充,報告的部分建議,如在網上公布行會成員因為利益衝突的避席數字等,應可於特區政府換屆前落實,又透露行政長官曾蔭權在本月中舉行的立會特首答問大會上再次回應事件。
余若薇吳靄儀翻民建聯「舊賬」
另外,公民黨前黨魁余若薇及議員吳靄儀在會上借勢抽「政治油水」,聲言反對派早於2008年,他們已提出修訂《防止賄賂條例》,要求將特首一併列入規管範圍內,但因為民建聯反對而未能通過,現在「有報應了」,並要求民建聯支持他們提出的不信任動議。
譚耀宗反駁:當年立場清楚可查
民建聯主席譚耀宗反駁說,當年民建聯的立場相當清楚,「大家可以翻查會議記錄」。
■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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