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內地司機收取600元酬勞,上月24日凌晨以「白牌車」接載懷孕7個月的孕婦從內地到香港國際機場,惟中途於落馬洲管制站被入境處人員拘捕。但裁判官質疑此名沒有在港醫院預約的孕婦是否一心闖關來港產子,並要求辯方稍後提供有關資料。司機昨承認駕駛或使用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等5罪,還柙至下月6日判刑。
官問是否知女乘客懷孕
被告施春雨(41歲),他另承認車輛沒有第三者保險、未獲授權而取用運輸工具、使用非良好狀態車輛及車輛沒有白色前燈罪。案情指,施受僱當私家車司機,並協助僱主將物流公司的文件送往粵港兩地,但不容許他私自載客經營。
控方指該名孕婦已遣返內地。辯方表示孕婦連女士只是在香港轉機,目的地是往馬來西亞,連是首次來港。惟裁判官林偉權即時提出質疑為何要在香港轉機?又指如果該名懷孕7個月的孕婦沒有在港醫院預約,可被入境處拒絕入境,而施在明知下協助孕婦闖關,可增加案件的嚴重性。裁判官要求辯方在下次判刑時解釋,究竟施是否知道連女士當時已懷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