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財務匯報局對外表示,當局已完成一家上市公司2007-2009年度的三份財務報表審計調查,注意到核數師在評估購股權的公允價值時,未有考慮財務報告準則中的全部因素,故該局認為核數師未有獲取充分的審計證據。
財匯局已將調查報告轉介予之會計師公會,其由公會決定是否作出紀律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