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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樓東主妻子童瑞瓊稱因未收到清盤人信件而沒提供公司資產資料,由於難以確定其是否收到信件,故獲撤銷控罪。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香港首宗詐騙「破欠基金」檢控個案,昨於區院成功定罪。涉案被告、綽號「老鼠平」的廚師曾潤平及其妻以自己或親友名義,先後經營6家海鮮火鍋酒家,每次均在結業清盤時隱瞞公司資產,拖欠員工薪金,使破產欠薪保障基金要代為支付員工賠償。主審法官練錦鴻昨裁定曾潤平其中一項欺詐「破欠基金」逾78萬元的罪名成立;至於其妻童瑞瓊的欺詐罪則不成立。法官怒斥被告開設多間公司,「走法律罅」逃債欠薪、欺騙「破欠基金」,分明有所部署,罪行較一般詐騙嚴重,言明勢必判囚。
對於受託清盤人輕信清盤公司所呈交的報告表,法官也有不滿,指清盤人根據公司數據工作,應核實資料。法官遂建議律政司及有關方面檢討清盤人職責。此外,法官又認為本案雖無先例可援,但詐取「破欠基金」與逃稅性質類似,遂請控辯雙方準備相關參考案例呈交,並將曾潤平還柙至8月23日判刑。
先後經營不同名6間酒家
47歲被告曾潤平與報稱無業的妻子童瑞瓊(39歲),原分別被控4項及2項欺詐罪,涉詐騙破欠基金共280多萬元。原有4項控罪指2人由2004至2009年間,在深水埗大埔道及旺角窩打老道,以6間不同名義公司,先後經營「稻邦」、「海運」、「福運」、「新福運」、「歡樂」及「福滿」海鮮火鍋酒家,但每於結業清盤時隱瞞該公司固有資產設備,令清盤人沒法變賣舊有資產套現抵債,並拖欠員工薪金,任由員工向破欠基金申索特惠金後,再改店名繼續原址經營,事件最終被員工向勞資審裁處投訴揭發。但法官早前根據《公司條例》第三十二章一九○條,認為4項控罪中,只能證明曾、童分別曾任「稻邦」和「海運」酒樓的董事,有向清盤人提交準確的公司負債表,故曾涉及的第二至四罪、童的第三項控罪皆獲撤銷。
杜撰口供 官指拙劣令人失笑
第一項控罪涉及的「稻邦海鮮火鍋酒家」於2001年4月在深水埗大埔道成立,曾潤平於同年6月28日出任龍懋公司董事經營該店,又在2002年獲得公司70%股權,成為最大股東。然「稻邦」2003年8月結業,拖欠66名員工薪金,惟曾卻向清盤人訛稱沒有保管賬目,其公司只剩價值200元的罐頭,至於約80萬元的煮食器具則被業主在清盤前充公。
法官指,被告自辯口供「拙劣得令人失笑」,因為除公司會計文件外,業主、樓面及師傅等控方證人皆供稱一直視被告為負責人,而公司結業時業主也未有追租,冷氣廚具等也由下一手酒家沿用。法官指斥被告庭上杜撰口供,毫不誠實,因此裁定其罪成。
稱未收清盤人信件 曾妻脫罪
至於女被告童瑞瓊涉及的第二項控罪,指她出任「浩翔」公司董事經營位於大埔道的「海運海鮮火鍋酒家」,至2006年結業後,她以收不到清盤人來信為由,未有向清盤人提交公司資料。法官認為,清盤人作供時無法記憶此事及提交信件副本,難以斷定她確曾收信,故裁定其罪名不成立。然而,法官認為她與丈夫關係千絲萬縷,更在辭任「海運」董事後,到下一手「福運」酒家任職,角色可疑,所以也以此理由拒絕其訟費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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