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1946年,通過新憲法
二戰後,日本在美國的監督下通過了新憲法,即現行憲法。較之於「明治憲法」,現行憲法已經完全剔除了皇權、軍國主義等要素,確立了政教分離的原則。甚至在憲法第九條中,基於承擔戰爭責任的緣故,明文剝奪了日本的戰爭發動權。此外,為了防止軍人勢力的再次坐大,新憲法明確將自衛隊的統帥權交給了國會下產生的文官政府。因此,這部憲法又被稱之為「和平憲法」。日本如何對待現行憲法,一直被中、韓等亞洲國家所關注,因為這直接牽涉到日本對過往侵略戰爭的反省程度和認罪表現。
然而,必須警惕的是,修改甚至推翻這部「和平憲法」,已經成為了日本國內的強大思潮。實質上,日本朝野早已就修憲甚至制定新憲法達成了共識,以完成所謂「向正常國家轉變」的過程。在「自衛隊」的名義下,日本已經重新進行了軍備武裝與整合;儘管憲法規定政教分離,但是日本朝野政治人物一再參拜供奉有甲級戰犯靈位的靖國神社;面對釣魚島紛爭,日本首相甚至公開宣稱要動用自衛隊進行反擊。
「明治憲法」時代的理論爭議,遠未結束,只不過在現代社會換了一種表現形式,甚至是重演。2000年5月15日,時任日本首相森喜朗,在公開發言中表示:「日本是以天皇為中心的神道國家。」此言一出,輿論嘩然。這不僅僅是對「皇國史觀」的重溫,實際上更是對戰爭責任的一種變相逃避。那麼, 實際作為軍方的日本自衛隊,是否超脫了政治呢?2008年,身為日本空軍司令的航空自衛隊幕僚長田母神俊雄上將,公開發表文章《日本是侵略國家嗎》,試圖為當年的侵略戰爭翻案。雖然事後,他本人因此被撤職,但此事還是引起了中韓等國的高度警惕。因為,這是日本戰後以來,首次有軍方人士發表關於歷史和政治問題的看法,公然破壞了「文人治軍」的原則。
「明治憲法」,造就了日本近代的強大;「和平憲法」,則奠定了二戰後日本先進、發達的基礎。然而,兩次大發展,都暗含著保守勢力的沉渣泛起與暗潮洶湧。「明治憲法」時代,日本民間、政界,尚有理性力量與軍國主義思潮對抗。而當今日本,無論是民間還是政界,右傾化已經成為主流。戰後歷次國會選舉,勝利的都是保守派。這是比二戰前更加危險的地方,卻長期不為人所關注。在當今日本的社會氛圍中,要產生類似於宮崎寅藏(孫中山先生的好友)、內山完造(魯迅的好友)這樣的對華友好人士,實則比二十世紀初更加艱難。二戰前的日本,內部有改革派的制約,尚且發動了戰爭。今日日本,已無真正意義的改革勢力。考察當代中日關係,尤為需要對日本的近代史與當代史進行比較分析,因為這直接牽涉到他們的對外方針,更是民間情感的反映方式之一。如若「明治憲法」的歷史再次重演,必將是東亞的一大災難。 ■文:徐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