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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黨接二連三禍港殃民,終引發萬名市民遊行聲討公民黨。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在立法會選舉各個選舉論壇上,公民黨三大禍港官司即雙非居港權官司、港珠澳大橋官司及外傭居港權官司,再次成為關注焦點。面對社會的廣泛批評和其他候選人的強烈質疑,公民黨的所有參選人,竟然矢口否認三大禍港官司是公民黨搞的。但是,公民黨包攬三大禍港官司鐵證如山,人所共知,公民黨是推不掉的。公民黨越是否認,越是欲蓋彌彰,就越發暴露其理虧心虛,愧對港人。面對正在舉行的立法會選舉,所有候選人都有責任向選民交代涉及公眾利益的所作所為。三大禍港官司,給香港造成巨大損失,所遺留的問題至今仍然令港人備受困擾。作為幕後黑手的公民黨,至今仍欠港人一個交代,這對港人絕不公平。公民黨必須向市民作出交代,作出道歉!
企圖撇清三大禍港官司責任
在立法會選舉各個選舉論壇上,公民黨參選人面對其他參選人對公民黨三大禍港官司的質疑和批評,千方百計竭力否認。例如,公民黨前黨魁余若薇詭辯說:「公民黨向來在議會是投票支持興建港珠澳大橋,更是與官司無關,但造價增加是工程延誤,不是因為司法覆核。」公民黨現黨魁梁家傑否認公民黨有參與司法覆核阻停港珠澳大橋工程,聲稱申請司法覆核的並非公民黨中人,與公民黨並無關係。公民黨主席陳家洛更是撒彌天大謊稱公民黨「從沒參與任何司法覆核官司」。公民黨陳淑莊也聲稱「有關官司都不是公民黨的官司」。在港珠澳大橋環評官司中代表朱婆婆的公民黨法律界參選人郭榮鏗聲稱,「好多環評團體搵我]幫手,但經費有問題,唔可以用自己名義打官司,要有人做代表,靠法援對抗政府」云云。然而,公民黨企圖撇清三大禍港官司責任,不過是此地無銀的伎倆。
雙非計時炸彈始作俑者
2001年7月的雙非居港權官司即「莊豐源案」,代表莊豐源的大律師是公民黨憲制及管治支部副主席李志喜及郭瑞熙,該案令大量內地孕婦湧港產子,對本港醫院的婦產科、兒科、母嬰健康院以至未來的人口政策和社會福利造成嚴重影響。從2001年至2011年,已獲居港權的雙非嬰兒超過17萬人。單是2010年,雙非孕婦在香港誕下逾3萬名嬰兒,比起2001年的620名上升超過50倍。對此,公民黨黨魁梁家傑曾表示,「不否認」莊豐源案與雙非孕婦湧港產子「並非完全無關」。但梁家傑現在就不斷辯稱「莊豐源案」在2001年審結,但公民黨在2006年才告成立,所以公民黨與雙非問題並無關係云云。這是對市民智力和常識判斷能力的侮辱。因為,公民黨在2006年才告成立,不等於組成公民黨的那些核心人物在2006年前做的禍港殃民的事,公民黨就可以撇清責任。須知李志喜不是一般的大律師,而是成立公民黨的發起人之一,做過公民黨執委和憲制及管治支部副主席,她長期參與核心決策,經常同公民黨其他高層閉門開密會,與余若薇等平起平坐,是黨內的核心人物。「雙非」計時炸彈的始作俑者就是公民黨。
司法狙擊港珠澳大橋無法抵賴
2011年4月的港珠澳大橋案,協助朱婆婆的律師黃鶴鳴是公民黨執委,代表朱婆婆的大狀之一郭榮鏗是公民黨執委。其時,公民黨副主席黎廣德集中針對空氣質素問題,找來環保團體做評估,推翻環保署為港珠澳大橋做的環評報告。公民黨狙擊港珠澳大橋,令大橋工程一度停頓,大橋主體工程成本上升88億元,連同香港口岸及屯門至赤P角連接路填海工程,開支估計增加65億元,港珠澳大橋整體成本上升超過150億元。大橋及另外78項工程包括沙中線、中九龍幹線、6號幹線等受到官司影響,涉及總造價逾千億元,超過14萬個職位、數十萬名建造業工人的生計一度受影響。不僅如此,公民黨司法狙擊港珠澳大橋的嚴重後果繼續浮現,原定於2016年開通的屯門至赤P角連接路,因受港珠澳大橋環境評估報告司法覆核事件影響,屯門西繞道亦將延遲1年或更長才能通車,即使不計有關連接道路工程費用的上漲,大橋工程完成後因連接道路遲遲不能接駁,大橋也就無法發揮各方面的效益。 正因為公民黨司法狙擊港珠澳大橋後果嚴重,所以該黨面對社會公憤,祭出了一個「賴」字。但高院上訴庭裁定政府上訴得直後,被公民黨誘騙和操控的朱婆婆,證實當初是有人叫她打官司:「唔搞啦!根本我都唔係有心搞鵅A不過佢](公民黨)同我講,我又矇查查,我老人家識乜洁I」
包攬外傭居權案 公共開支壓力巨大
2011年9月的外傭居權案,負責官司的大狀還是公民黨核心成員李志喜,另一個主要角色帝理邁也是公民黨創黨黨員。這樣的部署,與公民黨多次利用司法覆核製造「居港權案」,以及公民黨幕後操控司法覆核狙擊港珠澳大橋,乃如出一轍的慣伎。公民黨助外傭爭居港權的後果非常嚴重。預計有12萬外傭符合連續居港滿7年的條件,對香港各項福利、教育、醫療、公屋甚至人口政策帶來巨大衝擊。一旦數十萬外傭及其家屬來港,中長期而言,最壞結果是政府首次需增加1,382億元公共開支,其中每年經常性開支約增加237億元,失業率將推高至10%,全體港人都受害,而最大的受害者是本港中產階級家庭。
搞禍港官司至今不道歉不交代
實際上,公民黨不僅包攬三大官司禍港 ,而且回歸以來屢次居港權官司,都與公民黨密切相關。例如,1999年1月29日的吳嘉玲案,是回歸後第一個居港權案,引發了可能釀成160多萬內地人移居香港的嚴重危機。代表吳嘉玲一方的是大狀張健利、戴啟思(Philip Dykes)、郭瑞熙。張健利是公民黨核心成員;戴啟思與公民黨關係友好,他在2011年4月與公民黨執委兼大律師郭榮鏗組成律師團司法狙擊港珠澳大橋。郭瑞熙也是2011年9月居權案外傭的代表律師。
再如,1999年12月的「劉港榕案」,判決入境處驅逐令的基礎不成立,且簽發人身保護令狀。該案代表劉港榕的大狀是公民黨核心成員李志喜及吳靄儀。該案所誘發的惡果,是煽動和欺騙大批內地人士逾期居港,頻頻發起示威遊行,衝擊政府部門和執法警員,甚至釀成火燒入境大樓,導致一名入境主任殉職和一名爭取居港權人士燒死以及數十人燒傷的慘劇。
公民黨屢次搞禍港官司,至今欠港人一個交代。公民黨眼看他們搞的禍港官司與民意相悖,對臨近的立法會選舉必然不利,於是聲稱「公民黨從未參與有關訴訟」,聲言該黨「遭抹黑」云云。這是彌天大謊。有市民踢爆,公民黨被市民唾棄,卻聲言自己「被抹黑」,「確與選舉有關」。有網民抨擊:「抹黑?自己搞埋囍陳}壞無建設洁A仲好意思話人]抹黑?知唔知個醜字點寫!」有網民指出:「這個不是抹黑,而是事實!公民黨也解釋唔到為何一次又一次的官司都同佢]黨員有關,只係識否認,當正香港人係白痴!」許多市民表示:「公民黨仲夠膽話三大禍港官司與公民黨無關,就係侮辱緊我]智慧!」有網民指出:「如果三大官司得到大多數香港市民支持,佢地一定會出來邀功。依家知道勢頭不妙,只能做鴕鳥。」 有網民呼籲道:「沉默的大多數香港人記住9月9號一定要去投票,用選票向公民黨說『不』!」公民黨禍港殃民,難逃選民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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