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2010年底,曾擔任莊豐源案代表大律師的公民黨憲制及管治支部副主席李志喜,協助3名外傭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為外傭居港爭議掀起序幕。此訴訟關乎在港連續工作滿7年的外籍家庭傭工,是否可以根據《基本法》第二十四條而擁有資格申請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一旦外傭一方勝訴並成為案例,數以十萬計的外傭及其家人有可能取得永久居港權;倘政府不採取「截龍」措施,合資格居港外傭人數不斷膨脹,勢必對香港社會造成不能承受的額外負擔。
李志喜等入稟覆核
2010年12月,3名外傭經法律援助署聘任彭思帝理律師行作為代表,以李志喜大律師為首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香港法例第一百一十五條《入境條例》,對於在香港連續工作滿7年的外傭不能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的限制,認為該條例抵觸《基本法》第二十四條有關規定。2011年9月,高院法官裁定外傭得直,宣判《入境條例》限制外傭申請居港權的條文違反《基本法》。2012年3月,政府上訴得直,上訴庭3名法官一直裁定《入境條例》沒有違反《基本法》。初審原告遂上訴至終審法院,案件仍在審理中。
梁家傑圖誤導市民
訴訟備受關注,因為目前全港12.5萬名居港滿7年的外傭都合資格申請居港權,連同家屬更可能多達40萬人,將對香港福利、勞工、教育、醫療、公屋和人口政策帶來巨大衝擊。中長期而言,最壞結果是政府首次需增加1,382億元公共開支,其中每年經常性開支約增加237億元,失業率將推高至10%。此外,外傭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立即受「最低工資」保障,也不排除爆發「劈炮」潮,變相影響不少家庭崗位的安排。
去年公民黨為平息外傭居權案引發的全城公憤,聲稱訴訟對香港影響不大。公民黨黨魁梁家傑更稱,現行的《入境條例》設有審核居港權申請人的「四大關卡」,包括有否在港納稅、有否在港持有物業、家庭成員是否在港等,可以排除外傭取得永久居港權,故此即使外傭在司法覆核勝訴,絕大多數外傭也會因為不符合該四個條件而不會獲得永久居港權。但外界批評梁家傑誤導市民,擔心即使居港權申請人的家人不在香港,或是該申請人沒有足夠收入維持生活,也不意味其申請必然不成功。事實上,去年9月底,政府首宗外傭申請居港權官司敗訴後,入境處3個月內接獲631宗外傭居港權申請,每月平均200多宗,較去年1月至8月每月平均僅1宗,飆升約20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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