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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家洛之前在選舉海報和公民黨的選舉網頁上,均聲稱自己是「教授」,但在被浸大「踢爆」及市民批評後,則改稱為「博士」。資料圖片
——陳淑莊「跟隊」博洗底 涉誤導選民廉署跟進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公民黨自成立以來自詡「法治化身」,但其身為核心成員的多名大狀,先後被指涉嫌幕後操控港珠澳大橋環評案、外傭居港權案,以至是近年困擾香港的「雙非」問題的始作俑者,被市民批評為「訟棍黨」。身為公民黨主席的陳家洛,在今年立法會選舉「空降」到港島區參選,遂在宣傳中突出其「學術身份」,圖淡化該黨的「訟棍」形象。不過,陳家洛未知是否因為自己在政界一向面目模糊,地區政績全無,感覺其副教授身份「唔夠照」,竟在其選舉橫額以至選舉網頁中自行「升呢」為教授,涉嫌作出虛假陳述並誤導選民,違反選舉條例。有市民以至民主黨人更就此到廉政公署投訴。
拉票「喊苦喊忽」圖呃兩席
在港珠澳大橋環評案、外傭居港權官司等,身為大律師的公民黨港島區現屆立法會議員陳淑莊雖然只在該黨資深大狀身邊「跟出跟入」,但仍難脫「小訟棍」之名,令她在去年的區議會選舉中落敗。在今年立法會選舉中,她就在參選名單中排在陳家洛之後,抬出對方的「學術形象」,試圖一方面淡化「訟棍」之名,一方面就在公開拉票「喊苦喊忽」,試圖打動他們的支持者「買豬肉搭件豬頭骨」以取得兩席。
死撐美學界統稱「教授」
雖然自詡為「法治化身」,在公民黨港島區參選名單排頭位的陳家洛,為打出「學術形象」就涉嫌違反選舉法例:在該黨的「官方」選舉網頁上,「大大隻字」地自稱教授,只在其個人簡介中以小字註明自己是浸會大學政治及國際關係學系副教授,及多間非本地院校的「訪問教授」。投訴市民批評陳家洛「為人師表者為了選票,居然自我抬高身份,蓄意欺騙市民,實在是有違市民對廉潔選舉的期望」。
被踢爆並非「真材實料」的教授後,陳家洛聲稱,按美式學術界慣例,助理教授以上職位可自稱為「教授」,又稱自己是多間非本地院校的「訪問教授」,故宣傳資料「並無欺騙成分」。
遭浸大踢爆改稱「博士」
不過,香港浸會大學發言人在回應香港文匯報查詢時指,陳家洛是該校的副教授,在大學架構上,教授與副教授是兩個不同的職位。其後,陳家洛雖口硬依然,其選舉網頁介紹及部分宣傳橫額中的「教授」銜頭已「被消失」,並改稱「博士」。
有市民其後自發到廉政公署及選舉事務處,投訴陳家洛涉嫌作出失實聲明,有違誠信,希望有關部門公平公正嚴查是否有人違規。
民主黨3名資深黨員陳德明、楊錚及羅國強,亦就此到廉政公署舉報,指在大學架構上教授與副教授是兩個不同職位,是教育學術界極普通常識,但自詡「維護法治」的公民黨及候選人陳家洛,在競選宣傳品自居「教授」,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中,發布虛假或具誤導性陳述行為罪行,試圖誤導選民,是「知法犯法、有法不依」。
他們又批評,陳家洛自辯稱「助理教授以上職位可宣稱教授是美式學術界慣例」,是「繼續誤導選民的低級謊言」,強調在職稱、職銜和職業問題上,對任何國家或社會而言都是非常嚴肅的事,如在美國,無論是政商界及教育專業界,均對申報履歷及職稱有嚴格審核監督。
美國倘發現虛報需退選
3人舉例說,過去發生過美國某上市董事在學歷上未指明是畢業還是肆業,就要公開聲明、道歉並受罰款處理;在外國政界或學界發生「虛報」、「篡改」及不實聲稱個人「學歷」等情況被舉報後,當事人有退出選舉、辭職或被撤職,或被當局追究法律上責任等;倘香港的法律制度容忍此等「混水摸魚」的行為而不作懲罰,香港社會便要付上沉重的代價,「倘若副局長自稱局長等情況出現,會令天下大亂」。
投訴人引述指,廉政公署亦已落案受理正式介入調查。根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任何人倘在選舉期間作出非法行為最高可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
另外,未知是否因為隨時會被廉署「請飲咖啡」,陳家洛昨日在出席一港島區選舉論壇時,在開場發言就花了相當長時間介紹個人背景,並多次主動提到自己是「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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