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昨有8名外籍騙徒到南洋商業銀行位於中區的總行企圖兌現40億美元假本票。香港文匯報記者劉友光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劉友光、杜法祖)8名外籍「過江龍」,昨到中環南洋商業銀行總行,企圖存入2張金額總值高達40億美元(折合約310億港元)的懷疑外國銀行假本票,被職員察覺有可疑報警,警員到場調查後,以涉嫌「使用虛假文書」罪名,將8人拘捕扣查。
被捕8人 分2組入銀行
被捕8人年齡34歲至73歲,分別來自印尼、澳洲、汶萊及新加坡,犯案時分成2組進入銀行,企圖各自存入一張疑似外國銀行發出的本票,初步證實2張本票均屬偽造。南洋商業銀行發言人證實確有其事,惟以事件已交由警方調查,不作評論。
現場為中區德輔道中151號地下南洋商業銀行總行,事發昨晨10時50分,涉案8名外籍男子分成2組進入銀行後,先後出示2張金額合共40億美元的銀行本票,要求存入同一個銀行戶口。職員驚見巨額本票不敢怠慢,經小心核對之下察覺2張本票均有可疑,懷疑屬偽造,遂由一名47歲姓林高級職員暗中報警。
警員接報到場立即截停該8名男子,調查後以涉嫌「使用虛假文書」罪名將8人拘捕,並連同2張假本票一併帶署。
5年前爆10億美元假本票案
不法之徒行使假本票意圖詐騙銀行事件時有發生,於2007年11月曾發生涉及10億美元假本票案,一名報稱公司董事的內地男子,以20張偽造中國銀行本票及其他偽造文件,圖向荷蘭銀行開設投資戶口,並兌現10億美元(折合約78億港元)本票,被銀行職員發現可疑,報警將他拘捕。
據銀行界人士指出,本票是由一人簽發給另一人的一種書面承諾,保證自己在約定日期或見到此票據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特定的人或其指定的人。因此,本票也稱為「允諾付款的票據」(Promissory note)。本票與欠條的區別在於,前者承諾一定付款,後者僅僅只是承認債務的存在。在現代金融體系中,本票是一種重要的信用工具,可以背書轉讓,從而在市場中流通,因此在各國均有相關法律進行規範。
500萬以上本票須高層簽發
一般來說,500萬港元以上的本票須由銀行高級職員簽發,同時會有電腦紀錄,職員只要核對或與其他銀行互通消息,很容易就能分真偽。市民若接獲有懷疑本票時,可直接到發票銀行查證真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