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陳遠威)渣打集團(2888)昨公布,確認與紐約州金融局確定最終和解條款,按8月14日敲定的協議支付3.4億美元(約26.38億港元)和解金。渣打銀行被指控於2001年至2007年期間,涉嫌違規與伊朗進行交易,涉及約2,500億美元。渣打表示,同意按協議規定於兩年內加強監控,並增加紐約分行人手,以防範洗黑錢活動發生。有分析指,和解後渣打銀行紐約分行的營業執照或可免被吊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