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港燈員工及其家屬於海難當日乘搭的「南丫4號」,有關救生圈和救生衣等放置的要求,不及載客渡輪般嚴格,載客渡輪規定船上的救生衣和救生圈,需分放在各固定位置上以方便乘客取用,顯然「南丫4號」並未有符合相同的規定。
雖然港燈和港九小輪均表示,船上已設有足夠的救生設備,然而職訓局海事訓練學院經理楊沛強指出,「南丫4號」錯誤地將救生圈集中放置船尾位置,並未有平均地分散在船艙內,一旦發生如今次的海難事故,在船尾已下沉到水底之下,船員及乘客均無法有效地獲取救生圈,則船上放置救生圈的意義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