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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號船看到2號船的紅燈,須禮讓。
根據連日來的消息,兩艘船的航行的路線都沒有問題,但香港海域的船隻活動頻繁,航行時難免會有交匯點,究竟是如何避免船隻碰撞?原來海事處規定每艘船設有燈號,讓船長分辨優先的行駛權,船隻右邊有綠燈,左邊是紅燈。假設1號船與2號船的航行路線交叉重疊,而2號船在右方,它就有權優先航行。船長看到紅燈,必須停下;若是綠燈,即可前進。不少海事專家估計,「海泰號」可能看錯燈號,以致直接撞向「南丫4號」,引發這次嚴重事故。
即使看錯燈號,當兩船在海中相遇駛近,並有可能發生危險時,船長需要鳴響汽笛1聲,若對方無反應,則要連續拉響汽笛5聲示警。如果船長在相遇很近距離時才發現對方船隻,而且情況極度危險,便需要連拉2下短促汽笛聲提示,鳴笛後,兩船應該向左轉規避,以避免轉船意外。至於兩艘船是否在發現對方時鳴汽笛示警,工聯會香港海員工會表示,難以猜測船長是否鳴笛,要等待當事人的作供,提供現場情況才能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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