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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一對周姓夫婦,於2006年為求兩名兒子能升讀美國常春藤盟校,誤信於2001年至2005年在哈佛教育學院任客席助理教授的「教育顧問」,先後「捐獻」了215萬美元(約1,672萬港元)以「疏通」關係,換取兩名兒子取得哈佛入學資格,惟最終發現為騙局,遂向波士頓地方法院入稟追討賠償。
為助兩兒 向大學「捐獻」
原告夫婦譯音姓周,英文名分別為Gerald及Lily,兩人決定讓兒子到美國升學,但對制度一無所知,遂尋求教育顧問協助,並成功安排當時15歲的長子入讀麻省一家中學的三年級。其後,在該校畢業禮上,被告齊姆尼主動接觸周氏夫婦,稱自己能協助他們的兒子升學。
2007年,齊姆尼又稱自己與新英格蘭州的寄宿學校及常春藤盟校有「高層次關係」,可協助周氏兒子入讀名校,又稱「根深柢固的種族觀念」,家長不能直接向大學捐獻,建議通過「常春藤盟校入學顧問聯會」出資,並建議周氏為兩名兒子分別提供每月4,000美元(約3.1萬港元)的費用,從而繼續協助兩人升學。
波士頓入稟 下月續審理
周氏於2008年1月和3月,分別向齊姆尼支付了7.5萬及8萬美元(共約120萬港元)兩筆款項。兩人再於2008年夏季,向被告的機構提供兩筆合共200萬美元的款項(約1,556萬港元)。2009年,雙方關係惡化,周氏指後者收取過高費用,並發現次子就讀的盧米斯查菲中學根本沒收到捐款,該校校長更否認與齊姆尼有聯繫。
周氏2010年決定控告齊姆尼欺詐和毀約,被告否認部分指控。案件將在下月繼續審理。
■綜合外電消息/《波士頓環球報》/美國法院入稟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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