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廖穎琪)粵港兩地政府訂定的空氣污染物減排目標,本港已「超額完成」。港府表示,4種主要空氣污染物在2010年的總排放量,較1997年大減30%至59%,但船舶排放量和路邊空氣質素均惡化,當局將會推出針對性措施,期望明年下半年會有改善;並指粵港政府正商討第2期減排目標,料減幅較第1期少,料今年底前公布詳情。
為改善珠三角的空氣質素,粵港兩地政府於2002年達成共識,同意盡最大努力把區內4種主要空氣污染物,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懸浮粒子和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總排放量,以1997年為基線,在2010年或以前分別削減40%、20%、55%和55%;根據環保署最新估算,2010年上述4種污染物的排放量分別減少57%、30%、59%及59%。
雖然整體污染物排放量減少,但環保署副署長黎志華承認本港過去5年路邊空氣污染日益惡化,3個路邊監測站錄到的空氣污染指數超過100的日數明顯上升,當局會推出多項措施,包括資助石油氣和汽油的士和小巴更換催化還原器、資助專營巴士公司為約3,000架歐盟2期和3期巴士安裝「選擇性催化還原器」並在繁忙路段設立低排放區試點等。
船舶排放量不跌反升
本港船舶排放量亦不跌反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可吸入懸浮粒子於2010年的排放量均較2009年增加。黎志華表示,「過往做得不足,未來會做多點」,包括上月26日推出資助計劃,鼓勵每年泊港的逾3萬船次,在泊岸期間轉用含硫量低於0.1%的低硫柴油,每次泊岸費可減一半,迄今已有63船次獲批。
至於下一階段的減排工作,黎志華透露,兩地政府商討第2期減排目標「已達成熟階段」,雙方會盡快完成相關工作,預料今年底前可以公布,將會以2010年為基線,但強調因減排空間有限,第2期的減幅不會如第1期那麼多。環保署表示,廣東省就2010年珠江三角洲經濟區排放數據的估算亦接近完成,料今年內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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