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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錦雪因專業失當被判停牌2年。 曹晨 攝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曹晨) 5年前因錯將靜脈藥物輸入病人脊髓,致21歲血癌女病人死亡的醫生梁錦雪,昨日接受醫務委員會對其執業資格的聆訊。儘管被告醫生態度良好,並獲得包括香港中文大學醫學院臨床腫瘤學系教授莫樹錦在內的多位醫生作供及求情,但醫委會認為事件屬於嚴重醫療事故,裁定被告醫生專業失當,判罰被告停牌2年。
被告女醫生梁錦雪於2007年6月15日於沙田威爾斯親王醫院內科腫瘤科任受訓醫生時,為時年21歲的患有急性血癌的少女呂巧琳進行化療,卻誤將靜脈藥「長春新鹼」注入病人脊髓,導致病人中央神經系統嚴重受損,5日後陷入昏迷,病人同年7月7日死亡。梁錦雪在2010年死因庭聆訊時稱當時因準備考試,精神緊張,其後知悉出錯後已向主管醫生報告。
獲20多位同事撰求情信
醫委會昨日對被告醫生梁錦雪的執業資格展開聆訊,香港中文大學醫學院臨床腫瘤學系教授莫樹錦也出庭為梁錦雪作供。莫樹錦昨日出席聆訊時稱,梁錦雪在威院受訓期間,是一個肺癌研究小組的核心成員。他表示,梁錦雪非常熱心、用心照料病人,從未受到任何病人的投訴,是一個好醫生。梁錦雪的20多位同事也為其寫信求情。
醫委會認為,被告醫生梁錦雪以前無不良記錄,且對事件的調查非常合作,認罪態度也良好,但考慮到事件情況嚴重,因此裁定梁錦雪專業失當,判罰其停牌2年。醫委會建議,醫管局能主動向醫委會轉介事故個案,令醫委會的聆訊進度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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