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 美Solar World等7家光伏企業向美政府申請,要求美商務部向從中國進口的太陽能電池板徵收超過100%的關稅。
2011年11月 美商務部對中國輸美太陽能電池(板)發起「雙反」調查。
2012年3月 美商務部認定中國涉案企業存在2.9%至4.73%不等的補貼幅度,並追溯90天。
2012年5月 美商務部初裁定中國涉案企業適用31.14%至249.96%不等的臨時反傾銷稅率,並將徵稅措施向前追溯90天。
2012年10月 美商務部對中國光伏產品出口「雙反」懲罰性關稅作出終裁。 ■香港文匯報記者 何凡 整理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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