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趙一存 北京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昨日發佈公告稱,重慶市人大常委會罷免了薄熙來的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職務。依照代表法的有關規定,薄熙來的代表資格終止。至此,重慶前市委書記薄熙來的最後一道「護身符」-刑事豁免權被正式解除。最高人民檢察院決定,依法對其立案偵查。
據新華社昨晚間發出的英文電稿指,薄熙來因涉嫌犯罪,最高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其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案件偵查工作正在依法進行中。至此,歷經7個多月,備受關注的「薄熙來涉嫌嚴重違紀」案正式進入司法程序。今年3月15日,中共中央決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張德江兼任重慶市委委員、常委、書記;薄熙來不再兼任重慶市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4月10日,新華社發佈消息稱,鑒於薄熙來涉嫌嚴重違紀,中央決定,依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的有關規定,停止其擔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委員職務,由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對其立案調查。
薄涉嚴重違紀「雙開」處分
新華社當天發佈的消息稱,經查,薄熙來在擔任大連市、遼寧省、商務部領導職務和中央政治局委員兼重慶市委書記期間,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在王立軍事件和薄谷開來故意殺人案件中濫用職權,犯有嚴重錯誤、負有重大責任;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利,直接和通過家人收受他人巨額賄賂;利用職權、薄谷開來利用薄熙來的職務影響為他人謀利,其家人收受他人巨額財物;與多名女性發生或保持不正當性關係;違反組織人事紀律,用人失察失誤,造成嚴重後果。此外,調查中還發現了薄熙來其他涉嫌犯罪問題線索。
新華社報道續稱,中央政治局會議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有關規定,給予薄熙來開除公職處分;將薄熙來涉嫌犯罪問題及犯罪問題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終止人代資格 依法審判
在薄熙來被宣佈「雙開」的9月28日當天,《重慶日報》報道,重慶市三屆人大常委會當日舉行第三十七次會議確認薄熙來的重慶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資格終止。
按內地法律規定,縣級以上的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非經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許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審判。重慶人大常委會終止薄熙來的全國人大代表和重慶市人大代表資格,意味幵,重慶前市委書記薄熙來的最後一道「護身符」被正式解除,薄熙來案結束黨內調查進入司法程序。
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此間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人大常委會是按程序批准通過終止薄熙來的人代資格。她說:「只要他當選那個地方上的人大常委會說要取消他(薄熙來)的人代資格,我們這邊是照樣通過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