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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樹根(左)批評反對派對事件無限演繹。香港文匯報記者劉國權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反對派試圖將疑因經營不善而導致停播的數碼廣播公司(DBC)事件,提升至「政治打壓」的層面。昨晨的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上,在反對派全力「護航」下,以9票贊成、8票反對,通過無約束力動議,要求立法會大會引用特權法,成立專責委員會調查數碼廣播公司(DBC)停播事件,並提交大會討論。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在回應時強調,特區政府堅決維護言論自由,但當局不適宜也不可能擔當商業調解員或專業仲裁員的角色,倘干預廣播機構股東之間的爭拗,會構成非常危險先例。
在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昨晨的會議上,DBC台長鄭經瀚聲言,無論DBC的股東因為甚麼理由而爭拗,在一個持牌機構沒有按照發牌條件向公眾提供服務、影響到公眾利益時,作為發牌機構的政府就「有責任」跟進,又稱自己受法院的禁制令所限,不能透露公司業務,故要求立法會利用權力及特權法成立專責委員會,傳召他作證,讓他可在特權條例保護下暢所欲言。
反對派藉詞「政治打壓」
多名反對派議員亦紛紛附和,聲言DBC事件涉及「政治打壓」,「影響新聞自由」,要求立法會引用特權法調查事件。為鄭經翰提供法律意見的公民黨議員湯家驊毫不避嫌地聲稱,自己處理商業糾紛40年,從無見過有人「不買、不賣股份,不注資,且竭盡所能阻止公司運作」的,故稱是次事件為「以商業糾紛去遮掩、粉飾政治打壓新聞自由、言論自由」。民主黨代主席劉慧卿更「未審先判」,引用未經證實真偽的、據稱為大股東之一黃楚標的錄音,指DBC是因為受到「政治打壓」而停播,並令很多巿民「受到影響,失去選擇」,故當局「絕對要過問」。
鍾樹根謝偉俊質疑動議
民建聯議員聯鍾樹根在發言時就批評,反對派議員只根據錄音中「第二者、第三者」的說話作出無限演繹,「是子虛烏有、道聽途說」,並反問反對派各議員:「將這些事情政治化有好處嗎?解決到問題嗎?」九龍東議員謝偉俊亦對引用特權法成立專責委員會有很大保留,坦言即使假設網上流傳的、經過剪輯的聲帶的內容是真實,反映的是黃楚標才是受政治迫害者,既然黃沒有投訴被打壓,立法會成立專責委員會只會「有被告無原告」,浪費公帑。
蘇錦樑在回應時表示,自己於1個月前曾與鄭經瀚及DBC行政總裁何國輝會面,鄭經瀚向他播放了「一段錄音」,但卻是網上流傳版本的「節錄的節錄」,故他不會評論「在一個聲音檔案內某人引述他人的說話」的問題,但強調有關錄音是於17個月前討論聘請另一個傳媒機構的節目主持人,而該名主持人至今仍在開咪,自由發表其意見,與現在DBC的注資糾紛完全是兩件事,議員應該客觀、分開看待兩宗不同的事件。
政府支持發展數碼廣播
他又重申,政府的政策一向支持數碼聲音廣播的發展,致力提升數碼聲音廣播的服務水平,亦一直堅決維護言論自由,尊重持牌機構的獨立運作和編採自主,故不會干預持牌機構的內部事務,尤其是次事件涉及股東之間因為各種原因而出現意見分歧,或就一些管理的問題採取不同立場而出現紛爭,情況並不罕見,商營機構應該自行設法解決,「政府不適宜也不可能擔當商業調解員或專業仲裁員的角色。要求政府干預廣播機構股東之間的爭拗,將會構成非常危險的先例」。
通訊事務副總監劉明光補充說,數碼廣播由本月中起在7條頻道只播放音樂是違反牌照規定,臨時接管人日前已申請在60日內,7條頻道只播音樂,讓公司解決資金問題,當局會在短時間內依照現行法例守則跟進。
委員會促引特權法調查
不過,委員會最終仍通過由「人民力量」議員陳偉業提出的無約束力動議,以委員會名義向內務委員會及大會提出成立專責委員會調查事件。立法會最終會否引用特權法調查事件,則取決於立法會大會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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