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句型之敘事篇」
港生寫作時經常出現以下句子:「老師給一本書我」、「爸爸給錢我」、「我借單車他」……由於「我手寫我口」的原因,港生常把粵語口語句式寫進作文中,以上例子都是不規範的中文表達。在這些句子中,正確的中文表達應遵循「『人』在前、『物』在後」的原則。接下來,我們來改一改以下的不規範句子:
不規範表達 規範表達
爸爸給錢我。 爸爸給我錢。
我借單車他。 我借給他自行車。
其實,除單獨詞彙外,普通話與粵語在語序上有不少差別。因此,上述我們說到的這些不規範句子就是粵普語序差異所引致,句中的「人」和「物」都是這個句子的賓語(object),粵語方言的習慣是將指物的賓語放在前,指人的賓語放在後;而普通話則習慣把指人的賓語放在前,指物的賓語放在後。
現在,讓我們再來練習一下吧:「他借兩本書我」可改為「他借我兩本書」;「他送一枝玫瑰花我」改為「他送我一枝玫瑰花」就可以了。 ■資料提供:一環教育
下期探討「寫作句型之敘物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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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和小題為編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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