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拉布」源於荷蘭文Filibuster,意為海盜,比喻議員如同海盜,以長時間發言騎劫議會。19世紀中期,拉布在英、美國會流行,議員利用無限時發言,阻止爭議法案表決。雖然各國議會後來均修改議事規則,若大多數議員(2/3或3/5)贊成,會終止個別議員發言,但通常難獲大比數支持,拉布功效依舊顯著。
史上著名拉布
1.美參議員演說24小時
1953年,美國南卡羅來納州參議員瑟蒙德為反對國會通過種族隔離的民權法案,連續演說24小時18分鐘,創下個人演說最長紀錄。他當時引述《美國獨立宣言》、《美國憲法》、《人權法》及華盛頓告別演說等。
2.共和黨57日最長拉布戰
1964年,美國共和黨議員為阻撓民權法案通過,發動57日、史上最長「拉布戰」,迫民主黨妥協。
3.日「牛步戰術」投票
日本在野黨議員以「比牛行走還慢」的步行速度前往投票,將原本數十秒的投票過程拖長至數十分鐘。國會1992年審議《聯合國維持和平活動合作法案》,在野黨用拉布使議案拖延4日3夜才通過。
|